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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9-21      信息来源: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点击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结合《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以及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班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数据填报的重要性
每年开展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是由教育部主导并面向全国高校,基于国家数据平台而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手段,是国家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2023年我校即将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本次数据填报工作事关评估结果的好坏。请各有关单位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各个表格及相关指标解释,并按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和时点,认真、全面、准确、及时的做好相关数据的整理、排查和填报工作,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
二、数据填报的内涵
1.主要内容:涉及本科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和方面,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大类和1个工科专业特色类,共计75张数据表格。详见《2022年填报指南》《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2版变化情况汇总》(电子档已发至我校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QQ群)。
2.统计对象: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和专业,个人。
三、数据填报的工作要点
1.数据采集部门
首先,请各相关部门根据附件1的分工组织各学院及本单位采集有关数据。本次数据采集涉及部门有党政办、组织部、教务处、招考中心、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开发部、计财处、图书馆、设备处、国资处、对外处、后勤处、体育部、发规办等多个单位。数据采集完成后,再由各部门登录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完成在线数据填报,各单位填报账号详见附件2。最后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审核后统一提交至国家数据平台。
2.数据采集人员
分配给各部门的表格任务,单位负责人为其数据第一责任人。请各单位安排本部门既懂业务,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数据采集人员填写《福州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讯录》(附件3)(9月23日之前报送)并完成本部门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所有采集人员请加入福州大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QQ群(群号:93617694),以便对数据采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3.数据采集时间截点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2021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2021年)的9月1日至本年(2022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2022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请参考各表格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4.数据采集编号要求
请认真按要求完成数据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编号一旦错误,将会形成连锁反应,并将最终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和填报效率。
5.数据录入流程
基础数据表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由于基础数据录入系统前,后续表格无法录入,而一旦基础数据出现问题或需要调整,后续相关数据均会被强制退回,因此请数据采集人员尤其是基础数据表格采集者,要及时录入数据,并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表格录入顺序如下: 
关键步骤一:同时填报表1-2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9月26日之前完成);
关键步骤二: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9月28日之前完成);
关键步骤三:填报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9月28日之前完成);
关键步骤四:同时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1-7-2科研基地(9月30日之前完成);
关键步骤五: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可同步填报。
6.填报时间
数据采集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填报。本次数据采集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关键步骤一到四的基础数据表需在9月30日前完成。其他数据表格需在10月15日前完成首轮填报并进行数据比对校验。
7.填报办法
数据填报后,可直接点击年度保存,校验,提交即可,数据采集人将数据采集情况汇总,填写《福州大学数据采集确认表》(附件4),连同本单位所有填报数据打印文稿,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骑缝章后提交。
8.数据采集咨询
QQ群:345879074(教育部评估中心咨询平台);480589625(福建本科数据采集群);
电话:010-56973163;56973165;56973168;0591-87091202,87091312。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刘江锋(15705950658)、赵萍萍(13950499526),办公电话:0591-22865080,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0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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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