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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总结和精品项目、培育项目的建设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9-21      信息来源: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      点击数:
 
校宣202221
 
 
 
各试点学院,各项目负责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福州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工作,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印发了《福州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福大委〔2019〕57号)、《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大委〔2019〕58号)、《福州大学关于公布“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福大委宣〔2020〕9号)、《关于加快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校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和精品项目、培育项目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试点学院及项目建设告一段落,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总结和精品项目培育项目的建设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和结项内容
1.“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总结工作。各试点学院要对标“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聚焦具有学院特色的创新思路和综合举措,凝练总结学院在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特色做法与经验,梳理试点工作成果、亮点和品牌。
2.“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精品项目、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精品项目、培育项目要聚焦完善项目内容供给、工作方法、工作载体等举措,凝练总结项目建设与育人育才对接融合的创新举措与育人成效,梳理项目工作成果、亮点和品牌。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试点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结项工作。学校将适时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情况展示活动,试点学院总结报告和项目结项材料进行汇编,并择优在校园各类媒体平台进行系列成果展示。
2.试点学院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创新举措、特色亮点、主要成效、存在不足、思考启示及下一阶段工作等;项目结项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情况、创新举措、特色亮点、主要成效、存在不足、思考启示及下一阶段工作等。
3.各试点学院、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10月12日前,将试点学院工作总结、项目结项报告(一式1份,加盖学院党委或单位公章)提交宣传部,将报告、情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相关视频、图片)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理论教育科邮箱(邮件署名“**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
联系人:林梅玉、林桂兰,联系电话:0591—22866475,地址:行政北楼东408室,电子邮箱:xcbllk@fzu.edu.cn。
 
附件: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