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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自评工作,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检视建设过程,学校决定开展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任务

(一)开展周期建设自我评价

1.各有关学院、单位根据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实行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自我评价,注重用数据和事实说话。

2.各有关学院、单位要逐条对照《建设方案》检查,总结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凝练标志性建设成效;全面梳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

(二)编制自评总结报告

1.总体要求:根据省“双一流”高校建设监测系统三次填报数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2026年8月),对照周期自评报告提纲(附件1、2),撰写学校整体和建设学科周期自评总结报告,填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建设学科自评总结报告按公布的主干学科逐一单篇编制。学校周期自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建设学科周期自评总结报告不超过2000字。自评报告应配套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与省“双一流”高校建设监测系统三次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2.学校整体周期自评报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报告的统筹编制和汇总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进行逐条检查,包括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文字材料约800字),具体分工见下表。

表1 学校整体周期总结任务分工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负责部门
一、建设进展情况①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 1.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党政办牵头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处
2.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
3.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人事处牵头教师工作部
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科技处牵头社科处、科技开发部、创新研究院
5.传承创新优秀文化 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6.着力推进成果转化 科技开发部牵头科技园发展中心、社科处
7.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党政办牵头组织部、科技处、研究生院
8.实现关键环节突破 人事处牵头科技处、计财处
9.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科技开发部牵头人事处、校友会
10.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对外处牵头科技处
二、建设进展情况②首轮建设反馈问题 1.针对首轮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科技奖项) 科技处牵头社科处
2.针对首轮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拔尖人才培养力度) 研究生院牵头教务处、计财处
3.针对首轮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教务处牵头人事处
三、建设进展情况③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1.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科技处牵头社科处、科技开发部、创新研究院
2.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 教务处牵头研究生院
3.深化学科交叉融合 发规处牵头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
二、建设进展情况④专项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宣传部、研究生院、发规处、人事处、社科处
2.基础学科建设 发规处牵头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三、主要问题 1.围绕第二轮建设总体目标,梳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机制障碍、发展瓶颈等。 各有关部门(要求:发规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对外处、党政办、宣传部、计财处各拟2个主要问题)
2.对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应重点检视。 教师工作部牵头科技处、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
四、改进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改进措施。措施要实,体现改革精神,具有可操作性,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 各有关部门(要求:发规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对外处、党政办、宣传部、计财处各拟2个主要改进举措)

3.建设学科周期自评报告。由主干学科学院牵头编制,支撑学院配合,对照各学科《建设方案》组织梳理学科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凝练标志性建设成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举措。具体分工如下:

表2 建设学科周期总结任务分工表

序号 学科群名称(主干学科) 牵头学院 支撑学院
1 化学 化学学院 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新一代信息技术学科群(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3 大数据与智慧管理学科群(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数字中国研究院
4 智能建造学科群(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二、工作组织

1.周期总结工作在学校“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总协调、总把关,承担学校整体周期自评报告的统筹编制、汇总整合和报送工作。

2.各有关学院、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负责本单位承担任务的材料起草、数据统计和佐证材料组织。各有关学院、单位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织核心力量,确保周期总结工作有序开展、材料质量可靠。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我校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学院、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2.科学编制。撰写自评报告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总体论述提炼和典型案例呈现相结合。9月22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分工任务材料撰写并提供相应配套的佐证材料各牵头学院完成建设学科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应配套的佐证材料并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张英玉(纸质材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185973993@qq.com)。

3.加强沟通。为做好通知、文件及时传达,请各有关部门和学院指派一名处级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省“双一流”周期总结工作,并于9月8日前将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张英玉老师,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逐一发送《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

4.其它事项。各单位要对报送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总结报告数据与监测系统填报的数据及一致;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作脱密处理。

附件:1.福建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周期自评报告提纲

2.福建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学科建设周期自评报告提纲

3.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表

联系人:张英玉,13706962350,22869467;林玲,13799318205,22865077。

地 址:行政北楼东304。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9月7日

  • 附件【附件1-3.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