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自评工作,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检视建设过程,学校决定开展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周期建设自我评价
1.各有关学院、单位根据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实行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自我评价,注重用数据和事实说话。
2.各有关学院、单位要逐条对照《建设方案》检查,总结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凝练标志性建设成效;全面梳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
(二)编制自评总结报告
1.总体要求:根据省“双一流”高校建设监测系统三次填报数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2026年8月),对照周期自评报告提纲(附件1、2),撰写学校整体和建设学科周期自评总结报告,填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建设学科自评总结报告按公布的主干学科逐一单篇编制。学校周期自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建设学科周期自评总结报告不超过2000字。自评报告应配套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与省“双一流”高校建设监测系统三次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2.学校整体周期自评报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报告的统筹编制和汇总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进行逐条检查,包括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文字材料约800字),具体分工见下表。
表1 学校整体周期总结任务分工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负责部门 |
| 一、建设进展情况①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 |
1.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
党政办牵头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处 |
| 2.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
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 |
| 3.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
人事处牵头教师工作部 |
| 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
科技处牵头社科处、科技开发部、创新研究院 |
| 5.传承创新优秀文化 |
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
| 6.着力推进成果转化 |
科技开发部牵头科技园发展中心、社科处 |
| 7.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
党政办牵头组织部、科技处、研究生院 |
| 8.实现关键环节突破 |
人事处牵头科技处、计财处 |
| 9.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
科技开发部牵头人事处、校友会 |
| 10.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
对外处牵头科技处 |
| 二、建设进展情况②首轮建设反馈问题 |
1.针对首轮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科技奖项) |
科技处牵头社科处 |
| 2.针对首轮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拔尖人才培养力度) |
研究生院牵头教务处、计财处 |
| 3.针对首轮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
教务处牵头人事处 |
| 三、建设进展情况③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
1.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
科技处牵头社科处、科技开发部、创新研究院 |
| 2.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 |
教务处牵头研究生院 |
| 3.深化学科交叉融合 |
发规处牵头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 |
| 二、建设进展情况④专项 |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
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宣传部、研究生院、发规处、人事处、社科处 |
| 2.基础学科建设 |
发规处牵头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
| 三、主要问题 |
1.围绕第二轮建设总体目标,梳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机制障碍、发展瓶颈等。 |
各有关部门(要求:发规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对外处、党政办、宣传部、计财处各拟2个主要问题) |
| 2.对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应重点检视。 |
教师工作部牵头科技处、研究生院、组织部、宣传部 |
| 四、改进措施 |
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改进措施。措施要实,体现改革精神,具有可操作性,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 |
各有关部门(要求:发规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对外处、党政办、宣传部、计财处各拟2个主要改进举措) |
3.建设学科周期自评报告。由主干学科学院牵头编制,支撑学院配合,对照各学科《建设方案》组织梳理学科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凝练标志性建设成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举措。具体分工如下:
表2 建设学科周期总结任务分工表
| 序号 |
学科群名称(主干学科) |
牵头学院 |
支撑学院 |
| 1 |
化学 |
化学学院 |
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2 |
新一代信息技术学科群(电子科学与技术)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 3 |
大数据与智慧管理学科群(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数字中国研究院 |
| 4 |
智能建造学科群(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
二、工作组织
1.周期总结工作在学校“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总协调、总把关,承担学校整体周期自评报告的统筹编制、汇总整合和报送工作。
2.各有关学院、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负责本单位承担任务的材料起草、数据统计和佐证材料组织。各有关学院、单位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织核心力量,确保周期总结工作有序开展、材料质量可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我校第二轮省“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学院、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2.科学编制。撰写自评报告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总体论述提炼和典型案例呈现相结合。9月22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分工任务材料撰写并提供相应配套的佐证材料,各牵头学院完成建设学科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应配套的佐证材料,并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张英玉(纸质材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185973993@qq.com)。
3.加强沟通。为做好通知、文件及时传达,请各有关部门和学院指派一名处级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省“双一流”周期总结工作,并于9月8日前将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张英玉老师,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逐一发送《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
4.其它事项。各单位要对报送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总结报告数据与监测系统填报的数据及一致;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作脱密处理。
附件:1.福建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周期自评报告提纲
2.福建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学科建设周期自评报告提纲
3.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表
联系人:张英玉,13706962350,22869467;林玲,13799318205,22865077。
地 址:行政北楼东304。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