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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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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6年度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夯实新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助力新教师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实现角色转换,学校将组织开展新教师岗前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为引领,通过系统化、模块化设计,引导新教师坚定政治立场,涵养师德师风,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与教师职业要求,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切实胜任教书育人岗位,为新教师职业生涯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训对象

2025年9月以来新入职,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教学达标培训结合在岗前培训中进行。新上岗教师须取得教学达标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校主讲教师资格,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

三、总体安排

(一)培训形式

2026年度新教师岗前培训包含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集中培训采取线下集中授课、集中活动等方式。分散培训采取线上指定课程自学、自我训练提高等方式(教学达标培训将额外组织观摩教学、安排教学导师指导、跟班听课、承担助教工作等)。

(二)培训安排

集中培训计划于2026年9月—2026年12月期间开展,分散培训贯穿全学年。学校将根据学员岗位,分类指定培训内容,具体培训安排以后续的相关通知为准。

四、培训要求:

集中培训及分散培训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培训课程及活动安排均实行学时制管理,结业须修满年度培训计划要求的学时。学时未达标者不予结业,且不得申请校内主讲教师资格。

教学达标培训的重心在学院,实行学院负责下的导师制。学院应为新上岗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和学术水平兼备的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并统筹推进本学院新上岗教师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新教师自身基础与特点,制订新教师助教工作及课堂教学达标的具体培养方案,并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予以全程指导。新教师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五、报名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报名工作,确保应报尽报。本期培训开班后不再接受补报。

2.请参训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并加入2026年度岗前培训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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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林友利,联系电话:22865866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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