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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上级推免工作精神和《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生选拔质量,现将我校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1.推免生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推进高质量发展。

2.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材料审核专家组(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赋分方法审核提交材料真实性、原创性。

3.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对象及名额分配

按照国家最新文件精神,推免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本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详见附件一。

三、英语成绩要求

对非英语专业的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取校内大学英语二级,化学嘉锡班取雅思英语3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门类

成绩要求

备注

文科类

79

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

理工类

76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

77

五年制22

工业设计

82


艺术类(音乐)

70

校内大学英语二级

艺术类(美术)

76

化学嘉锡班

60

雅思英语3

梅努斯学院

87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达到425分及以上),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遴选推荐

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开展:

1.各专业的推荐比例一般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1.5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情况自行确定,在本学院推荐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根据推免生名额和推荐比例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2.符合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并提供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支撑材料

3.测算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812时,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即: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1)科研创新成果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推荐高校自主确定学术期刊范围并提前公布)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2)竞赛奖项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具体赛事范围前公布。

4.学院应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做好校内公示。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按学院制定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赋分方法计算相应分数。符合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和相应材料,未及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

5.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推免资格认定参见《福州大学学生高水平科创竞赛奖励办法》(福大学〔2025〕46号),相关工作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若排位已在学院推荐指标范围内,则不再预留指标。

6.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并结合本学院竞赛获奖申请情况,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确实超出下达的名额,学院可列为候补对象上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注明候补顺序。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各学院、各专业的推免指标不能完成的,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7.2027年我校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条件、推荐和接收程序原则上按学校推免规定和团中央关于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属特殊政策专项计划,限推本校,推荐遴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

8.2027年我校开展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推荐遴选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9.2027年我校开展教育部教育强国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机制改革试点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推荐遴选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五、时间安排

1.98上午12点前各学院公开公示《XX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9月15上午12点前学院报送经学院网站公示的推免生初选名单以及相关材料。

3.9月18学校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4.920前学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上报材料

1.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院章后的《XX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原件(附件三)。通过教务处系统打印并签字盖章。

3.推荐考生的电子版成绩单。每个考生成绩单单独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电子版成绩单由各学院负责审核,须与原件相符。

4.涉及大赛获奖情况者须由学院提供《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情况说明表》原件(附件四)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经学院核查原件和复印件,确认无误,核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附上公示工作相关文件材料。

5.请各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前根据《推免遴选工作自查表》(附件五)进行自查,以确保各项工作准确无误。

6.相关材料纸质件,请各学院上交晋江楼三楼南314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各学院打包发送邮箱:48242526@qq.com

七、其他事项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出现《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情形者,需向招考中心报备,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院应当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3.明年起推免招生工作:遴选推荐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推免生报名及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至9月下旬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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