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出租出借资产管理,依据《福州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对2022年有关单位(部门)的出租出借资产授权委托管理范围和面积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后勤管理处授权委托管理:23项,总建筑面积:33418.43平方米;
2.至诚学院授权委托管理:15项,总建筑面积:16700.10平方米;
3.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管理:12项,总建筑面积:67743.05平方米;
4.科技园发展中心(福州福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管理:7项,总建筑面积:19383.77平方米;
5.铜盘校区管委会授权委托管理:9项,总建筑面积:5798.01平方米;
6.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授权委托管理:5项,总建筑面积:2239.33平方米;
7.校图书馆授权委托管理:1项,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8.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授权委托管理:1项,建筑面积:685.00平方米。
附件:福州大学出租出借资产授权委托管理范围及面积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