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将组织开展2026-2027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择优资助我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点实验室及院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专家身边等开展访学研修、跟班学习、出版专著等培养资助项目。优先资助我省重大发展战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科研技术创新潜能;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访学研修和跟班学习邀请函(接收函)、出版专著合同和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访学研修、跟班学习时间原则上须半年以上、出版专著须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对于申报出国(境)访学研修人员,需满足我校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相关规定。暂不受理已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以及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的申请。
三、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访学研修。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中长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做访问学者等,按每人每月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二)跟班学习。到国内院士、知名专家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
(三)出版专著。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出版专著论著,费用按实际出版合同金额的70%给予资助,最大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四)中央在闽单位人才按照资助标准的50%执行。
(五)申报的访学研修、跟班学习、出版专著资助项目的时间期限为2026-2027年,人员项目原则上不与其他访学研修类似项目重复。
四、有关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于8月31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版:《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师工作部师资科(行政北楼西217)。
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gzbszk@fzu.edu.cn。
联系人:张榕平 林廷玲 联系电话:22865283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