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期文明示范片区、文明示范楼宇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自主申报、立项材料初审及现场答辩等环节,确定立项2个文明示范片区、7个文明示范楼宇开展创建工作,现将立项结果通报如下: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创建单位 |
文明示范片区 |
1 |
学业发展支持中心片区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职业发展共享活动中心片区 |
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文明示范楼宇 |
1 |
旗山校区40号楼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旗山校区1号楼 |
梅努斯国际学院 |
3 |
旗山校区17号楼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4 |
旗山校区35号楼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 |
旗山校区19号楼 |
法学院 |
6 |
晋江校区学生宿舍E栋 |
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 |
7 |
厦门集美校区5号宿舍楼 |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
文明示范片区与楼宇建设是学校打造“四全”大思政育人新范式、推进学生社区党建与思政工作提质增效、创建温暖社区和温暖宿舍建设样板的重要实践。希望各立项单位以此次正式立项创建为契机,切实将物理空间转化为价值引领阵地,将文化理念内化为师生行动自觉,共同绘就整洁有序、内涵丰盈、活力涌动的学生社区新图景。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