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类讲坛、论坛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与学术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校宣〔2024〕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校各类讲坛、论坛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范围
本通知所称“讲坛、论坛”,是指校内各单位以传播知识、交流思想为目的,面向师生或特定群体举办的相对固定的集会活动(如“嘉锡讲坛”等)。凡属此类活动,均纳入登记备案管理范围。
二、登记备案程序
1.各主办单位须如实填写《福州大学校内讲坛、论坛基本信息登记备案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东409),同时,将《福州大学校内讲坛、论坛基本信息登记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u123@qq.com。
2.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讲坛、论坛统一进行审核,并实行编号管理,未经审核或未取得校内统一编号的,均视为违规活动,不得擅自举办。
3.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单位新设或延续举办的各类讲坛、论坛,均须严格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做到“应报尽报、先报后办”。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讲坛、论坛等阵地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备案事宜,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报送及时。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各单位备案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孙正伟,联系方式:13905916013
附件:
福州大学校内讲坛、论坛基本信息登记备案表
党委宣传部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