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福州大学2026年“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应在2026年6月26日下午5点前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两张(不包括申请表上的,单独提交)。
2.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于7月3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材料不全、不实、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其中,各项奖助学金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材料通过“一站式”智慧学工系统任务管理反馈。纸质版(相应申请表及汇总表、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年度或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特别注意:①纸质申请表、汇总表须与提交的电子版核实一致;②证明材料须本人及专职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审批。
三、奖励对象、标准及申报条件请严格按照附件1评选相关要求执行及填报。
附件:
1.福州大学2026年“宝钢奖学金”
2.福州大学宝钢奖学金推荐名单申请表
3.福州大学宝钢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