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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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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扩大“无纸化”报销业务范围的友情提醒
日期: 2026-06-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财务数智化转型,优化报销流程,提升财务服务质效,我处继办公费、资产购置费、委托业务费、薪酬发放、差旅费等7类业务成功试点“无纸化”报销后,现继续扩大无纸化报销业务范围,具体报销业务场景与要求如下:

一、报销业务场景

    1.印刷费:打印、复印费等(含喷绘、横幅、背胶、KT板等);

    2.邮电费:邮寄费、网络通讯费等;

    3.其他交通费用:网约车等市内交通费;

    4.维修费:设备维修费等(不包括工程修缮);

    5.租赁费:场地、设备租赁费等;

    6.图书资料费:单笔金额<500元的图书资料费用;

    7.其他间接费用:科研经费中报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网络通讯等费用。

二、有关要求

    1.发票:所有发票均为“电子发票”(PDF/OFD电子原件),且单笔金额<2万元(其中图书资料费单笔金额<500元)。

    2.附件:①电子税控清单或平台订单截图(发票未体现明细须附);②付款记录;如办理印刷费、维修费、租赁费、其他间接费等报销业务需按照公务卡结算要求提供支付记录;③其他附件按照各类经济业务报销要求提供:设备维修费中报销维修配件、专用设备更换费用,其他间接费中报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费用,请按低值易耗品进仓要求(单价≧500元或批量金额≧1000元)提供进仓单;以及固定资产采购要求,提供资产申请表及资产入库单。

    3.签批:①原则上应由“经办人”“证明人”“项目负责人”3人签批,请确保报销单据有以上“签批角色”且“三人非同一人”;②“项目负责人”经办的业务需由分管领导签批。

    4.注意事项:①“纸质发票”“纸电混合”业务请线下投递办理;②报销市内交通费,请在平台订单中注明所去地点及用车事由;非科研经费报销图书资料费,请将发票加盖图书验收章或公章后上传至报销系统;其他请参阅系统稽核点提示提交报销材料。

计划财务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