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福大国资〔2023〕23号)规定,为加强学校公用房资源的规范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益,现就2025年房产资源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需根据2025年度公用房使用情况缴纳房产资源费。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请各学院、单位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缴费工作。
2.缴费方式:缴交至各单位房产资源费专项账户。
三、数据核对要求
本次缴费依托学校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需认真核对系统中房产使用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如发现数据存在异议或误差,请于2026年7月11日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115室)提交书面说明,并配合完成数据校正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缴费工作,按时完成缴费任务,逾期未缴将影响学院相关资源的调配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1-22865861,邮箱:fzugzc@163.com。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