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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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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5年房产资源费的通知
日期: 2026-06-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福大国资〔2023〕23号)规定,为加强学校公用房资源的规范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益,现就2025年房产资源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需根据2025年度公用房使用情况缴纳房产资源费。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请各学院、单位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缴费工作。

2.缴费方式:缴交至各单位房产资源费专项账户。

三、数据核对要求

本次缴费依托学校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需认真核对系统中房产使用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如发现数据存在异议或误差,请于2026年7月11日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115室)提交书面说明,并配合完成数据校正工作。

、其他事项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缴费工作,按时完成缴费任务,逾期未缴将影响学院相关资源的调配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1-22865861,邮箱:fzugzc@163.com。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