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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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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上半年二级保健对象的通知
日期: 2026-06-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截止2026年630日,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还未享受二级保健的在职人员,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薪酬科(行政北楼西221)。

一、二级保健对象申报条件

(一)年满55周岁且正高连续聘满5年;

(二)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三)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四)厅级干部;

(五)特级人才和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以及A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

二、二级保健对象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保健对象登记表》一份;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三)1寸彩色照片2张;

(四)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条件选择提供(复印件提供1份):

1.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2.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突贡专家、省优专家证书及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批文及复印件;

4.厅级干部任命文件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出具的聘书及复印件。

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事处薪酬科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赖坤省,22865287


        附件:福建省保健对象登记表


   校 人  事  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