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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提醒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日期: 2026-06-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鼓楼税务局工作通知,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正在开展,本次汇算清缴办理截止时间为 2026630。为保障各位教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涉税办理,现将相关政策要求及注意事项统一提醒如下:

一、汇算清缴办理范围

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以下情形判定是否需要办理本次汇算:

(一)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完全一致;

4.符合退税条件,但本人自愿放弃申请退税。

(二)必须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实际应纳税额,且计划申请退税;

2.全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 12 万元,同时汇算需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

3.因所得项目填报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职、无扣缴义务人等原因,造成年度内综合所得少申报、未申报的。

二、逾期办理的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逾期缴纳税款属于税收违法行为。如您需要补税但未在规定期限 (2026630)内办理汇算清缴,从滞纳税款之日起,税务机关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予以标注,影响个人涉税信用,请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

三、办理渠道及相关要求

请各位老师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核对本人综合所得收入、各项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完成汇算申报、退税申请或税款补缴。办理过程中,请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留存相关备查资料。

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操作。

四、业务培训安排

为帮助大家熟练掌握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我处特邀鼓楼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26 6 17 日上午 10:30

参会方式:腾讯会议线上参会

会议号码:999720699

请有培训需求的教职工准时参会。

特此提醒!

计划财务处   

20266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