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7月份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清理项目
2023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2026年度清理范围,我校列入今年清理范围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学院列入清理范围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抓紧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结项申请(还有7月、11月两次可提交验收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本年度清理范围的项目,无特殊原因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延期申请。
二、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结项申请时间及要求
1、省社科规划办每年3月、7月、11月三次集中受理项目验收结项申请,其他时间不受理验收结项申请。
2、2024年(含)之后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符合结项要求的也可在上述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结项申请时间提交结项申请材料。
3、各类型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除外)的结项要求参见附件2。博士扶持项目的结项要求参见附件3。
三、结项程序及要求:
1、系统填报:7月份
拟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作好结项材料的准备工作,7月1日福建省社会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的结项功能开通后,即查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结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上传系统的“项目结项审批书”可不用盖章签字。
(2)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的名称为课题名称)查重须通过中国知网查重。上传系统的查重报告须是全文标明引文报告或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报告,查重检测率须小于20%。
中国知网个人查重官方网址:https://cx.cnki.net。检测类型可根据项目最终成果字数进行选择(学术研究:15万字符;总结报告:30万字符;学术出版:100万字符)。
(3)预期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须以论文格式(包括题目即为课题名称、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撰写一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最终成果(涵盖项目研究内容),不能用已发表的某一篇论文作为最终成果。
(4)上传系统的《预算回执表》须是有盖章的原件扫描文档,拟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可提前到校社科处扫描原件。
(5)非免于鉴定的项目申请结项时上传系统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均须作匿名处理(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匿名处理可用WPS PDF软件“编辑”中的“擦除”功能进行擦除。
(6)阶段性成果为外文论文的须附中文翻译稿,以及校图书馆出具的收录检索证明,按“外文论文+中文翻译稿+检索证明”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外文论文的纸质材料也按上述顺序排列。被EI收录的英文论文不能用于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7)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申请结项时须提供研究成果被采纳证明,采纳证明须加盖厅级单位公章(处室公章不行),并扫描上传系统。
2、纸质材料:请务必保证纸质版材料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
(1)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附件4,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其中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支出明细账附在《鉴定结项审批书》后装订。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网上查询路径参见附件5.
友情提示:根据规定,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不能支出论文版面费,请认真核实经费支出明细,如已支出了论文版面费,须先作调整(申请将已支出的论文版面费金额调账或现金退回),然后才作经费决算。
(2)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1份(附件6),其中查重报告首页作为附件放在最后装订成册。免于或非免于鉴定结项的都只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不用匿名处理。
3、我校7月份结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
四、其他事项
1、因7月份受理结项申请截止时间正处暑期假期,请拟于7月份提交验收结项申请的负责人于本学期结束前先把项目经费决算工作做好(即《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六、经费决算表”先填好并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以及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加盖校计财处公章),以免假期找人盖章不方便。
2、校计财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208室,王老师)每周一、三、五上午办理项目结项经费决算业务。
3、系统使用问题可微信扫描系统右下方的“易普客服”咨询。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
1、我校2026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清单
2、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实施细则
3、省社科基金博士扶持项目结项要求
4、省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5、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网上查询路径
6、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装订要求
校社科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