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闽侯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多起省外火灾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即日起至6月15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及“三管三必须”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及岗位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请对照侯消安办〔2026〕18号文件(详见附件)要求,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台账管理、限期整改、闭环管控各项要求。
二、组织集中抽查督导(6月16日至6月30日)
学校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核验。
三、抓好整改验收巩固(7月1日至7月10日)
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逐项复核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强化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
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闽侯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及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