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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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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高层次拔尖人才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6-05-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省级高层次拔尖人才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福大人〔2015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需对聘期届满的部分高层次拔尖人才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高层次拔尖人才聘期届满考核工作由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规处、科技处、科技开发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张俊

化工学院:张宏伟、张焱焱、范立海

土木工程学院:吴庆雄、吴香国、黄瑞源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王量弘、陈叶鸿、郑向涛、郭太良

化学学院:池毓务、沈杰、岳会锋、吴棱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饶峰、翁威

三、考核程序

(一)提交总结。考核对象依据聘任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填写《福州大学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表》(附件1,必须对聘任合同(协议)中任务完成情况如实逐条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2),提交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

(二)材料公示。考核对象聘期总结材料需在用人单位范围内公示。

(三)组织考核。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述职答辩会(由学校统筹安排时间),具体环节包括:考核对象作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综合评分等;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与其本人意愿,对其续聘事宜提出建议,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人事处。

(四)学校研究。校人事处将用人单位上报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聘期考核结果与相关材料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研究相关人员的续聘事宜。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学院及时与考核对象联系,做好考评工作,并在202661日前将《福州大学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表》及佐证材料、《经费使用情况表》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行政北楼东223人才培育与服务科。述职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22865279Emailgcb@fzu.edu.cn.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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