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腾飞计划”资助育人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与学术思维,提升综合能力素质,根据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与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现启动2026年暑期“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学生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泰隆之星”赴澳门大学访学交流团
(二)访学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18日
(三)访学地点:中国澳门・澳门大学
(四)资助人数:25人
(五)资助标准:入选学生将受“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和学校专项经费全额资助。
二、选拔对象
面向2025-2026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日制在读2024级本科生(医学院可推荐2025级本科生);未接受过其他同类出国(境)访学项目经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二)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各类集体服务工作。
(三)学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均位列专业前40%,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记录;具备突出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可适度放宽。
(四)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体育竞技、文艺展演等任一领域表现突出,具备良好发展潜力。
(五)申请泰隆之星基金资助的还应是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此前未享受相关访学经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四、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截止:5月25日17:00)
学生按要求填写附件1《福州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打印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与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初审(5月25日—5月28日17:00)
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确定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并按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提交到行政北楼东3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学院-“泰隆之星”赴澳门大学访学交流团相关材料)发送到fzuxszzglzx@163.com。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5月28日—6月5日)
学校专项工作组复核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报备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后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名单。
五、管理与考核
(一)入选学生须服从学校及交流团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无故退出将取消资助资格并依规处理;
(二)访学结束后,须于开学一周内提交学习交流总结报告(含心得、照片、视频等),并按要求参加交流分享会。
附件1.福州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福州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校友及基金会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