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福州大学校部机关、直属单位2026年度考核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2026年第6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2026年第7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 州 大 学
2026年4月30日
福州大学校部机关、直属单位
2026年度考核方案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校部机关、直属单位效能建设,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福州大学专项考核奖励实施办法》(福大人〔2024〕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考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纪委(监察专员办)参加述职,不参加校内考核,考核结果以上级部门考核结果为准。
二、考核原则
突出重点、发展优先;注重绩效,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三、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由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当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3人)、院长(3人)、党委副书记(1人)、副院长(1人)、学院工会主席(1人)、学院科级干部(2人)等11人组成,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评委从相应评委库抽选产生。
四、考核内容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的一体化实施,主要考核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的部署要求,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履行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所取得的职务业绩。考核内容分为目标任务评审和汇报评审。
1.目标任务评审(50%)。对学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1)2026年度九大攻坚任务工作进展情况;(2)经学校审定的各部门年度重点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3)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
2.汇报评审(50%)。在考核会评上对汇报内容进行现场评审,内容主要包括:(1)落实学校重大部署、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和工作业绩;(2)重点亮点和特色创新工作;(3)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的情况和成效;(4)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五、考核方法
1.目标任务评审采取提交书面材料,考核小组审核打分的方式,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2.汇报评审采取现场汇报会的方式,由全体校领导、科级以上干部、部门工会主席组成,按百分制进行现场评分。
汇报评审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实绩(占70%)、改革创新(占25%)、效能建设(占5%)(详见附件1)。
汇报评审考核分数计算公式:汇报评审考核得分=校领导评分×50%+其他人员评分×50%。
3.考核总分计算公式:考核得分=目标任务考核分数×50%+汇报评审考核得分×50%。
考核结果设置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三类部门的考核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考核等级:
1.党群综合管理类考核成绩1~4名为优秀,5名以后为合格或不合格(60分以下的部门为不合格,下同)。
2.行政管理服务类考核成绩1~4名为优秀,5名以后为合格或不合格。
3.直属单位类考核成绩1~2名为优秀,3名以后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考核奖励发放
考核奖励发放根据《福州大学专项考核奖励实施办法》(福大人〔2024〕213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评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及其它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校特邀监察员全程参与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附件: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 实绩 |
满分 (70%) |
1.围绕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了重要的改革措施,成效显著; |
2.工作推进有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
3.特殊年份的工作业绩,承担部门职能扩展及额外的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改革 创新 |
满分 (25%) |
1.通过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开展对学校事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创新性工作; |
2.探索新做法、新经验,助力相关学院工作取得突破; |
3.在全省或全校范围内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推广性作用; |
效能 建设 |
满分 (5%) |
1.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工作规范有序; |
2.工作执行力、作风建设、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
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平安校园和安全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三全育人”机制建设情况、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含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依法治校、健康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其他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