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添加公文 |

正文 关键字 摘要 作者 来源 栏目 日期

保卫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文件 >> 组织机构 >> 保卫部 >> 正文



关于办理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4-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接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怡山派出所通知,现可受理落户在旗山校区2026届毕业生户口集体迁移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收集好毕业生迁户所需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保卫部进行办理。

一、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户口迁往福建省外地区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省外花名册其户口单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2、退学及肄业的学生户口迁移花名册其户口单页退学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户口单页遗失,学院需开具户口单页遗失证明

(二)户口迁往福建省内地区的迁移手续学生自行办理学院需提交2026毕业生户口迁往福建省内地区花名册”。

学院将个人户口单页及首页复印件交学生本人督促其尽快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落户避免因办理不及时而发生学生丢失户口单页等影响后续迁户和户口使用的问题。

(三)对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学院需提交2026届未能按时毕业学生花名册”;

(四)对考研升学至本校且户口想继续保留在校的学生,学院需提交2026届升学至本校且户口继续保留在校的学生花名册学生户口单页继续由所在学院保管)。

二、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相关要求

1、为确保本次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我部将建立一个专门的工作联络群(二维码见附件2),用于沟通户口迁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7日前加入该群。

2、以上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须有学院公章及负责老师签字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518—5月20统一至行政南楼101室“集体户口服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将花名册电子档发至邮箱309507247@qq.com。

3、请各学院重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因未按期上交材料而错过统一办理户口迁移的,需由学生自行前往怡山派出所办理


附件1:各类花名册模板

附件2:联络群二维码

联系人: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22866097



                                       福州大学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202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