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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慈善基金总会相关资助工作要求,经刘敏榕工作室推荐,拟确定17名同学为本次资助对象,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10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0591-22865580;
学生工作部(处):0591-22866618。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