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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状元岭小区(一区)公租房配租前期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教职工,并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5年9月22日前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北楼东105)。
联系人:夏 钢 联系电话:2286586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