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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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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5-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福大国资〔20254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2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福州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学 

2025522日 


福州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2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校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完善资产数据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数据准确。

(二)规范资产管理。对清查发现的资产管理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校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三)服务科学决策。充分利用清查结果,为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闲置资产、防范资产流失提供数据支撑,促进资产有效配置、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工作内容

(一)基准日

以2025年3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范围

单位占有使用和直接支配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以及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

(三)系统保障

1.设备、无形资产、文物和陈列品等资产,依托学校“招标采购与设备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房屋、土地、家具、图书以及后勤管理处(含车辆)和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等资产,在各自原有管理系统中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3.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及在建工程等资产,依托学校财务系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四)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资产清查专项经费,用于委托第三方协助资产清查及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等。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 “福州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应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6日—5月21日)

1.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4.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基准日前资产数据上报。

(二)清查阶段(5月22日—6月22日)

1.各单位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登陆相关系统,逐项核对资产卡片信息,修正资产分类、名称、数量、地址、使用人(管理人)以及单位名称等内容,真实填列资产使用状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逐项核对资产卡片、财务账目与实物。

2.资产归口管理单位将各单位清查盘点结果核实后通过系统上传到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汇总系统”平台。

3.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屋及土地、部分行政设备

(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设备、家具

(3)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无形资产(软件类)

(4)宣传部:文物和陈列品

(5)计划财务处: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

(6)基建管理处:在建工程

(7)图书馆:各类图书(含电子类)

(8)后勤管理处:车辆及独立建账资产

(9)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独立建账资产

(三)抽查阶段(6月23日—7月4日)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一定比例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房产、车辆、大型仪器设备(原值100万及以上)等资产清查情况。

(四)总结阶段(7月—8月)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盘点结果及抽查情况,按照《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版》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认真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清查工作情况。

校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将全校资产清查结果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执行,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学校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清查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基础上,不断完善资产信息数据,资产信息变化情况要及时更新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及相关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福州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国龙  吴明红

副组长:张亚雷  卢孝强

 员:施卫华  叶志清  严佳佳  唐华琳  李立光

      雷石宝      邱启荣    

        林金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雷石宝(兼)

办公室副主任:严佳佳(兼) 李立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