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修订印发捐赠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大国资〔2024〕17号)文件规定,请各单位汇总2024年下半年接受捐赠相关资料,务必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接受捐赠情况登记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北楼东105)备案。
友情提示:需提供捐赠资产登记入账的资产编号、 捐赠协议复印件、资产入账凭证及财务入账凭证(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22865861
附件:福州大学各单位接受捐赠情况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