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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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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9-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大委〔2021〕65号)、《关于福州大学党委第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福大委巡〔20242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党委第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大委巡〔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轮巡察对象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

二、巡察组成员

校党委巡察一组

 长:倪朝霞

副组长:陈淑媛

 员:张榕平、李  响、沈超君、王  悦、林梅玉

巡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校党委巡察二组

 长:林新辉

副组长:王海龙

 员:黄永斌、张英玉、李清霞、刘闻滔、程龙吟

巡察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

校党委巡察三组

 长:曾忠毅

副组长:张友坤

 员:李艺全、郭玉俤、郭心恺、庄晓媛、陈睿莹

巡察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党委

三、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集中工作时间为15天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具体进驻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