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当前,高校涉民族宗教领域统战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涉及面更广。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已明确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是民族宗教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我校民族宗教统战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名单见附件1)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报送以及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
联络员名单回执表(附件2)请于3月23日前报送到党委统战部83865416@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2865335。
特此通知。
附件1: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附件2:涉民族宗教统战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校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人民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团委、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科技园发展中心(铜盘校区管理办公室)、先进制造学院/海洋学院党委(晋江校区)、化工学院党委(泉港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党委、至诚学院党委
附件2:涉民族宗教统战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部门、单位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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