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便于统筹安排年终工程审计工作,确保相关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和工程款及时结算支付,建议各相关单位将工程招标控制价或竣工结算于2023年12月22日前送审。同时,根据我校最新工程审计相关制度及近期审计工作情况,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送审前的线上申请
根据学校信息化管理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学校工程审计信息实行线上管理,建设单位送审前须先通过“福州大学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填报项目信息,提出审计申请,经审计处初核并审批通过后,3天内向审计处递交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审计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完整的送审资料。
二、送审前的前置审核
(一)招标控制价审计。建设单位送审前应完成对招标控制价的前置审核。前置审核内容包括:立项程序执行情况;设计方案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且经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充分讨论并确认;招标控制价编制范围是否与项目实施范围相符;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含信创要求)、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是否按规定明确;送审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二)竣工结算审计。建设单位送审前应完成对竣工结算项目的前置审核。前置审核内容包括:立项程序执行情况;合同施工内容完成情况;设计变更是否执行规定程序;现场签证是否按实确认;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送审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特别提示: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工程竣工后60天内及时将竣工结算报审计处审计。
联系电话:22865587
审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