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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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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程审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
日期: 2023-12-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便于统筹安排年终工程审计工作,确保相关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和工程款及时结算支付,建议各相关单位将工程招标控制价或竣工结算于20231222日前送审。同时,根据我校最新工程审计相关制度及近期审计工作情况,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送审前的线上申请

根据学校信息化管理要求,202371日起学校工程审计信息实行线上管理,建设单位送审前须先通过“福州大学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填报项目信息,提出审计申请,经审计处初核并审批通过后,3天内向审计处递交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审计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完整的送审资料。

二、送审前的前置审核

(一)招标控制价审计。建设单位送审前应完成对招标控制价的前置审核。前置审核内容包括:立项程序执行情况;设计方案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且经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充分讨论并确认;招标控制价编制范围是否与项目实施范围相符;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含信创要求)、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是否按规定明确;送审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二)竣工结算审计。建设单位送审前应完成对竣工结算项目的前置审核。前置审核内容包括:立项程序执行情况;合同施工内容完成情况;设计变更是否执行规定程序;现场签证是否按实确认;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送审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特别提示: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工程竣工后60天内及时将竣工结算报审计处审计。


联系电话:22865587

   


审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