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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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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1-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大委〔2021〕65号)、《关于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福大委巡〔2023〕3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大委巡〔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轮巡察对象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巡察组成员

校党委巡察一组

 长:倪朝霞

副组长:钟春玲

组  员:江永真  徐红梅  王忆希  彭  喆  谢俊慧

巡察外国语学院

校党委巡察二组

 长:林少骏

副组长:鲍星华

 员:黄  真  刘文慧  刘  燕(统战部) 刘闻滔  陈建辉

巡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校党委巡察三组

 长:刘  

副组长:徐宏志

 员:吴  童  王  悦  周欣荣  陈伯豪  陈睿莹

巡察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三、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集中工作时间为15天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具体进驻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