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大委〔2021〕65号)、《关于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福大委巡〔2023〕3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大委巡〔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轮巡察对象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巡察组成员
校党委巡察一组
组 长:倪朝霞
副组长:钟春玲
组 员:江永真 徐红梅 王忆希 彭 喆 谢俊慧
巡察外国语学院
校党委巡察二组
组 长:林少骏
副组长:鲍星华
组 员:黄 真 刘文慧 刘 燕(统战部) 刘闻滔 陈建辉
巡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校党委巡察三组
组 长:刘 玮
副组长:徐宏志
组 员:吴 童 王 悦 周欣荣 陈伯豪 陈睿莹
巡察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三、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集中工作时间为15天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具体进驻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