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5月26日,校党委巡察二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6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1.突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学院党委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真正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充分认清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端正积极、行动上坚决迅速,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院党委书记吴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主责,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职责作为牵头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全院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履行好“一岗双责”,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3.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学院党委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针对3个方面13项33个问题,逐条研究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落实“销号制”整改制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倒排日程,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个月来,院党委共召开9次党委会会议、9次党政联席会会议、5次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全院大会和10余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每两周通报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成效。
4.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改革发展。学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三个聚焦”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将整改过程和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转化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真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力有效的举措推动学院“双一流”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内容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集体学习相关会议精神,规范做好个人学习记录和学习会议记录。学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7月-9月,集体学习相关会议精神5次,院党委5名委员均按要求在《理论学习记录本》上做好每次学习的个人学习记录,党办规范做好每次学习会的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法学院党委[2022]10号)《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规范党委班子理论学习。7月-9月,学院党委班子严格按照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集体深入学习6次。三是坚持每月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与时俱进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7月-9月,学院党委班子通过集中研讨、传达学习、现场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2)关于党委对学习的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学院全面开展2022年以来党支部专题理论学习情况自查,全院所有党支部根据自查结果提交报告,学院党委跟进监督,并及时落实整改。7月-8月,学院各党支部全面开展2022年以来支部专题理论学习自查并按要求向学院党办提交了自查报告,通过自查发现了个别支委会未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等问题,目前所有支部均已整改完成。二是今后每学期学院党委对全院所有党支部理论学习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形成检查台账,加强党委对全院支部理论学习的督促。学院党委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下午固定为支部书记业务培训日和党建专项检查日。9月初,学院党委对全院所有党支部进行了理论学习会议记录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0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并逐一形成检查台账。三是学院党委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对全体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教育强化支部书记示范引领的意识。针对学院“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不均衡、个别支部书记连续6个月学习积分为0的情况,学院党委书记于6月28日对该支部书记进行个别谈话,于7月1日对全体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四是对2022年以来的全部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积分较低的支部,在支部内结对子相互提醒。7月-9月,学院每两周对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督导台账,对学习积分较低的支部,要求该支部内结对子相互提醒。在8月-9月,各学生支部均召开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专题会议。法学院在校内学习强国排名参与率由第九名上升到第一名、平均积分由第五名上升到第二名,总体排名居全校第二(根据9月18日校党委宣传部公布的学习数据)。五是今后在学院实行学习强国奖励制度,在每年年终学院党委对学习活动开展优秀的支部进行奖励和表彰。学院计划于2022年12月底评选出法学院学习强国优秀个人若干名和表现突出的党支部若干个。六是结合2022年法学院赴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等地的暑期社会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7月14日,福州大学“法治赓续红色经典,青春赋能乡村振兴”实践队前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开展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由教师党员牵头,落实“专业教育、实践教育、思政教育”多管齐下,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乡村振兴,学习王台镇“党建+”先进工作经验,将“党史教育”的课堂拓展到教室之外。七是结合“七一”等重要时节点,组织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和教工党员到福建省档案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各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院党委于7月1日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员赴福建省档案馆开展“八闽共圆小康梦”参观学习。八是每两周在党支部书记工作群下发党建工作要点,提醒各支部按要求落实学习内容和相关主题活动。学院党办每月初和月中在支部书记工作群下发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进度提示,提醒督促各支部按要求落实学习内容和相关主题活动。7月-9月,学院党办已下发各类工作提示27次。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仍有差距。
(3)关于学院对教学质量工程的培育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新时代新使命,加快新文科建设,将推进信息技术与法学专业教育教学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环境资源法》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截至9月,学院开展相关课程培训会3场,承办学校“教学有道”研讨活动暨虚拟教研室建设推进会1场,邀请相关专家5人对《环境资源法》虚拟教研室建设做总体指导与经验分享。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法》线上课程资源建设,参与对接“2022年秋冬季西部学校慕课西行计划”,教研室教师参加全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相关高端论坛及学术会议3场,扩大福州大学《环境资源法》教学影响力,力争《环境资源法》课程入选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二是召开法学院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咨询会,围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等课程的建设方向,向专家咨询意见建议。7-9月,学院依托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福建省法学会、福州大学一流课程等资源平台,共召开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专家咨询会4场、申报讨论会3场、课程思政建设培训会2场,参与各类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培训会5场,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质量提升,力争入选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三是每年由学院工会组织开展法学院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教学竞赛活动,选拔优秀教师着力设计打造有潜质的课程,加快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发展。学院计划于11月举办法学院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选拔赛,比赛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竞赛理念,以教学设计展示(教案)和课堂教学(模拟课堂)为竞赛内容,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赛,在比赛中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能力。学院积极申报省级以上教研教改优秀成果,已将“新文科背景下《知识产权法》课程‘多域多师多模式’教学创新与实践”的相关本科教研教改成果提交申报2022年福建省第十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4)关于未落实所有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院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学院已落实《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版)》中对教授上课时数的要求,2022年秋季新学期排课已落实学院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
(5)关于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就业指导,学院辅导员开展未就业学生一对一就业指导咨询,每学期至少开展1场就业专题讲座。学院已面向22位学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咨询20余次,面向220位学生开展就业专题讲座2场。二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访企拓岗”促进就业专项活动,每人至少联系15家单位,做好专项工作台账。在全院大会上,学院领导多次强调人才培养是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开展“访企拓岗”促进就业专项活动,走访了包括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几十家用人单位,并形成专项工作台账。三是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院学位点人才培养质量专题分析会,开展相关调研活动。6月16日,学院组织召开了全院学位点人才培养质量专题分析会暨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就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升学率、加强师生联动、提高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和深入交流,提升协同育人效率。四是对2022届尚未就业的学生开展师生一对一帮扶活动,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未就业学生关心和帮助,鼓励学生积极就业。学院点面结合,落实精准帮扶,安排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针对2022届尚未就业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通过谈心谈话、推荐就业岗位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提高就业成功率。目前学院2022届民商法学专业硕士毕业生就业率已达到80%,相关跟进工作将会持续进行。五是选树20个考研升学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教育,对考研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学院在全院范围内选树了28名考研升学先进典型,学院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升学面对面》作为访谈类升研、升博经验分享栏目,积极对升学优秀个人开展宣传。六是至少开展1场就业考研动员会,邀请3-5名升学先进个人分享考研经验,营造良好升学氛围。学院于7月11日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生考研动员交流会,邀请专家就2023年法学考研形势进行深度分析解读,学院4名升学先进个人结合自身备考实际分享考研经验,针对择校、专业选择、时间安排、各科目复习进度等问题深入指导,24名先进典型在线上同步分享经验,营造升学氛围。七是精准帮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本科生配备3-5个朋辈升学导师,开展研本结对帮扶活动。9月,学院建立了朋辈帮扶机制,通过“升学朋辈导师”与“研本共建”机制,为本科生配备6名朋辈升学导师,加强高低年级和研本之间的互帮互助、交流共享。通过学生党支部立项来破解学院本科生的升学和就业难题,9月初,学院党委在组织开展2022年-2024年党支部立项的过程中,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生支部立项的重点内容之一。学院2019级法学1班本科生党支部以“多途径助力升学,为2023届考研法考学生保驾护航”、2019级法学(2)班本科生党支部以“以高质量党建破解学生就业困境”为题申报并开展支部立项,力求通过支部立项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助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八是开设法学卓越人才实验班,力争升学率稳步提升。8月15日,学院制定了《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选拔方案》,顺利选拔出52名2022级本科新生加入实验班,力争学院升学率高质量提升。
3.贯彻落实校党委有关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6)关于学院学科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拓展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的新领域,积极向国家体育总局、省社科、省中特、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新的课题申报领域提交申报书,积极与天津社科院等单位联合申报科研项目,争取更多省部级科研经费到校。7月,学院与天津社科院联合申报了《十四五时期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高质量立法研究》等课题。学院持续加大对国家社科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力度,根据2022年9月13日公布的评审结果,福州大学法学院共有4项课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作为非传统意义上的法学强院,2022年在与国内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和众多985、双一流名校法学院的竞争中,该立项数已位居全国法学院校前列。在法学学科重点项目的26项中成功拿到两个席位,表现亮眼。学院还继续加强对年轻教师在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的培训和指导,挖掘教师中申报中华外译项目的潜力,积极参与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征集活动,为后期学院成功申报中华外译项目做准备。二是积极走出去,主动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横向合作,进行产学研合作对接。三是通过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提升横向科研水平。四是在数据法、体育法等研究领域选拔优秀科研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争取在社科成果奖的评选上取得更多突破进展。积极组织老师们申报各级各类社科评奖活动,截至9月,学院对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进行了动员,对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进行一对一指导,目前已有3位老师申报;组织申报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优秀成果,已有1位老师申报。五是认真学习研究评奖规则,学院对新的社科奖评审规则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说明,帮助老师们及时了解掌握最新规则。7月5日,学院组织了社科奖评奖规则变化学习研究会,分管科研副院长对最新变化进行了说明,与会老师参与讨论并分享学习心得。六是邀请卓越期刊编辑谈写作心得,对老师进行指导,提升教师科研写作能力。学院邀请了期刊编辑通过腾讯会议等与我院年轻教师进行线上交流指导,对老师们进行科研论文写作辅导。七是引导老师们积极向卓越期刊等具有行业内影响力的期刊投递和发表论文。及时将相关期刊稿件需求向老师推送,截至9月,学院已有两篇文章被卓越期刊录用,分别是刊于《法学》的《修法背景下我国独立体育仲裁制度的设立》和刊于《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的《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司法考量要素问题研究》。八是邀请学院内担任期刊审稿专家的教授对年轻教师进行选题、写作建议辅导。学院领导带头对年轻教师就科研论文选题、写作进行辅导,已辅导10人次。
(7)关于实验室建设需加快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院定期通报司法鉴定中心申请设立情况,明确申请司法鉴定中心工作责任人和时间表,细化推进工作措施,争取成功申报司法鉴定中心。截至2022年9月15日,司法鉴定中心已将鉴定中心能力验证相关材料提交相关审批部门,后续会继续跟进相关工作。
(8)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立德树人教育,在全院教师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的纪律教育。学院对全院教职工外出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批和报备,在8月21日(秋季学期开学前七天)确认全院教职工返榕情况并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教职工新学期返校前后的核酸检测工作,在8月28日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结合师风师德教育进行集中教育提醒,强化学院的安全管理与服务。二是按照学校《疫情期间学生管理补充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严肃校规校纪,及时通报疫情相关违纪处分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学院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抓好常态化下学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学工组从严把控学生假期外出请假审批,做好思想教育,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持续落细落实学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强化学生晚点名管理,要求负责晚点名的同学到各宿舍查看学生夜间到位情况,截至9月,学院未再出现学生未经请假私自出行的情况。
4.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力度不够。
(9)关于全员育人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设具有法学育人特色的法学卓越人才实验班。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方案,学院依托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和“生态法治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2021年教育部首批新文科项目,联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整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共管理和环境工程”等优势学科,开办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以回应福建绿色经济发展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多元化、复合型、高素质”生态管理法治人才的迫切需要。6月-8月,学院在制定实验班培养方案、实施方案过程中,通过线上访谈等方式调研了中国农业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学校的复合型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参照校内“数理金融实验班”和“远志实验班”的办学经验,与教务处、经管学院、环安学院等单位多次沟通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顺利选拔出52名2022级本科新生组建实验班。二是每年坚持推进落实法学院班主任导师制。2022年9月初,学院已为2022级本科生班级100%配备新生班主任。三是围绕育人目标,持续推进功能型党支部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建设。学院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通过打造“党建+咨政建言”模式,积极建言献策,设立校内社区“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站,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育人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学风教育,每学期根据教育部推送警示案例,至少开展1场学术不端处分警示教育活动。截至9月,学院共在年级群、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学术不端警示教育案例3次,同时结合年段会、课题组会等开展学术不端处分警示教育活动3次。五是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1场学术诚信专题学习会,加强学习和警示。6月底,学院组织各班级开展学术诚信专题学习会,各班级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召开了“学以载道,诚信为本,期末迎考”主题班会,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引导学生养成严谨求实的学习习惯。学院今后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10)关于学院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民革福建省委会等统战团体加强咨政建言合作,形成具有法学特色的建言信息。学院在获评2021年学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与李智副院长2022年6月顺利当选福建省民革副主委的良好基础上,继续与民革福建省委会等省级以上统战团体加强咨政建言合作,形成具有法学特色的建言信息。2022年,学院以涉外、涉台、体育法制、网络安全为主题的建言献策被批示、采纳,截至9月23日已有30余篇。二是在现有基础上,在今后每年学院党委总结中丰富统战工作内容。学院党委领导积极向学院教师中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围绕学院发展、学科建设等征求意见建议,经常进行谈心谈话,7月-9月,累计已谈9人次。邀请学院领导班子中的非党员领导参与党委理论中心组的集体学习,统一思想、凝心聚力。8月,在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党派的院领导也积极参与学习研讨,集体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9月,在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学院民主党派的院领导参加并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学习心得做分享交流。
(11)关于学院党委对党建“双创”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学院全面实施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努力把教工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党建带头人”和“业务带头人”。7月4日,学院党委会通过了《法学院教工党支部设置规划建议方案》,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统筹优化教工党支部设置,全面贯彻落实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将政治素质好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培育为支部委员,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和双提升。目前学院各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比例达到100%,已实现全覆盖。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支部立项”“三个好”等主题,推动党建与法学学科的建设深度融合,凝练更多具有法学特色的党建工作成果。学院党委积极对标建设,以学院入选首批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和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为抓手,认真开展福建省“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创建工作,在7月1日召开全体教工支部书记参加的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上,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书记以《“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发挥功能型党支部专业优势,打通高校基层党支部服务社会的“最后一公里”》为题做支部立项经验分享与交流。学院党委依托2022年-2024年党支部立项的申报,围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构建“1+3+N”全方位模式助推法治校园建设》《培育数字时代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党建引领促法治 法援服务助发展——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助力福建绿色经济发展的支部“党建+”法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等教工党支部和功能型党支部的支部立项深入开展对标中心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
(12)关于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提交院党委会审议,严格落实学校对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要求。6月20日在学院党委会上,再次明确要求今后要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提交院党委会审议。二是学院党委加强检查监督,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在每年度述廉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单列部分上报。6月20日在学院党委会上,明确要求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在每年度述廉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单列部分上报,同时明确强调将维护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之中,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立住用好,创新内容建设,结合喜迎二十大活动,学院推出“我们这十年”系列专题,大力传播正能量和核心价值观。
(13)关于对思政工作总体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专题会,研究学院思政队伍建设等事项,并做统一部署。学院党委于7月17日召开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学院思政队伍建设和提升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实效等事项,并做统一部署,针对学院学工队伍建设,学院党委明确要求要严格对新入职2名辅导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学工组结对帮扶新入职辅导员,以老带新,“手把手”带着新辅导员熟悉业务。二是学院党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会,研究提升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实效等事项,并做统一部署。7月-9月,在党委会上有6次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部署。
(14)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学科专业特色,将法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与“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信实杯”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环境模拟法庭大赛等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紧密结合。2022年,学院荣获第十三届“信实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季军,丁杰、郑雨欣同学获优秀辩手奖,韦祎鑫同学斩获“天欣杯”裁判文书写作大赛一等奖。6月25日,学院召开学科竞赛本科生队表彰仪式暨课程思政成果总结会,在提高学生法学知识水平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培养“德法兼修”社会主义法律人才。二是开展法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施”专题培训研讨会。7月6日,学院召开一流本科课程暨课程思政建设培训会,会议邀请福州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作了题为《融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提升法学本科教学水平》的报告,为教师申报一流课程提供指导。另外,学院2022年申报的《知识产权法》《行政法模拟法庭》获得学校课程思政项目立项,是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成果。三是以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主导,培育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学院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将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于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在今年学校五年一次的本科培养方案修订中,学院在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中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并将其作为法学学科基础必修课列入2022级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中。学院正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力争将该课程培育成为全校通识课,对法学专业学生侧重培养其专业知识、素质及能力,对非法学专业学生侧重培养其法治意识和法治知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四风问题”仍未根除。
(15)关于在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新思想、新形势,结合实际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7月1日学院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学习教材的研读交流会。学院通过发放书籍读本、宣传推送、微党课、座谈研讨会、支部立项分享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在学习基础上,学院党政领导为师生上党课,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学院师生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学院结合建党节等重要时节点,在全院组织开展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忠诚在心、岗位奉献”党课专题学习活动,计划于11月-12月组织2022年度法学院“岗位之星”评选活动。
(16)关于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德树人,坚持“引、育”并举,实施“新老传帮带”的培养模式,加强支持力度,多举措支持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学院鼓励新引进的年轻教师加入福州大学涉外法治研究创新团队和福州大学环境法研究领域创新团队等两个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目前加入相关团队的近两年引进的两位年轻教师已累计发表CSSCI期刊论文6篇,主持省级以上科研立项6项,撰写资政建言4篇,其中1篇被有关部门采用。二是加大专任教师引进力度,每年力争引进2-3名专任教师,充实师资储备不足教研室的师资力量。学院继续完善并执行《福州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办法(试行)》,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学院目前正在引进吕晓刚副教授,以充实人才相对薄弱的学位点和教研室的师资力量。
2.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还不够扎实。
(17)关于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院导师印发《研究生教育学习材料汇编》材料,开展学习研讨活动。9月14日,学院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习材料汇编》,要求于9月14日-9月23日期间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从9月5日-12月30日,学院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为活动主题,开展学院师风师德教育活动。二是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院师德警示教育活动。学院结合实际,开展师风师德常态化教育活动,及时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向全院教师推送师德警示教育案例,用好“学习强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干部网络学院和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优质学习平台,组织全院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重要内容。
(18)关于学风建设方面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学期结合年段会等形式开展学术诚信专题教育。学院于9月6日以年段会等形式开展了3场学术诚信专题教育,在全院营造良好学风氛围。二是每学期结合教育部发布警示案例,开展线上或线下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教育部发布的警示案例,学院通过2场线上腾讯会议、2次线下专题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警示教育力度。在6月-7月期间,学院开展了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通过学习校规校纪,诚信考试,引导学生做好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截至9月,学院未再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情况。
(19)关于思政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学期检查学院相关思政管理工作材料,及时归档留存,在思政年终考评等汇编材料中认真核对相关数据。针对思政管理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学院已于7月安排专人详细检查了相关思政管理工作材料,并做到及时归档留存。学院学工组已重新梳理思政年终考评等文字版汇编材料,并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情况属实。二是在2022年9月23日之前在学院设置专门的档案柜,专人专档,落实学生处分相关档案材料的存档。目前,学院已在法学院332设置了一个专门的档案柜,落实学生处分相关档案材料的存档工作。三是辅导员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开展校规校纪专题教育,全体新生100%参加并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考试。7月-9月期间,学院辅导员已组织开展学生全员再次集体学习《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辅导员定期在年段群等平台推送学生违纪处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院在2022级本科生与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中开展了校规校纪专题教育,全体新生已100%参加并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考试。四是每学期组织学生学习《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辅导员每学期在年段群等平台推送学生违纪处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近三个月以来,学院开展了党员学习小组活动,在各个学生支部安排学习成绩前10%的党员帮助引导学习成绩在后50%的党员,以先进带动后进,结对帮扶,共结成6对帮扶对子。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关注和关心,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学业成绩的把关来严格与强化发展党员的标准与侧重点。
3.服务师生工作上存在落差。
(20)关于学院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服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帮助年轻教师在社科项目等课题申报的选题和写作上开拓思路加强指导。帮助年轻教师在教育规划课题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2022年度省人大理论研究项目、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州大学研究基地专项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等课题申报的选题和写作上开拓思路加强指导。二是以建设法学院环境法研究领域创新团队、涉外法治研究创新团队为抓手,让青年教师加入相应的创新团队,做好老带新和传帮带,助力福建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学院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通过团队带动,鼓励青年教师亲身参与环境监测监督、环境执法、环保听证会、调研地方环境立法等活动,开展法律普及和援助,参与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福建》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国理论进基层。三是开展科研交流互动,提升专任教师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在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祖国统一和两岸融合、服务海丝经济带和中央法务区建设、协同构建数字政法、保障体育强国战略等方面,学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涉外涉台法治、生态环境法、数字法律、体育法治等特色智库研究方向,不断拓展法学学科研究领域,培育智库机构和专业人才,拓宽福州大学法学院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四是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专任教师参加中短期交流项目,鼓励青年教师赴一流科研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支持学院张相君老师赴北京大学做高校访问学者等中短期交流项目,支持青年教师唐士亚赴厦门大学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五是选树典型,加强宣传,对学院获得校级奖教金的教职工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学院结合建党节、教师节、喜迎二十大等重要时节点,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不断提升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学院2022年以来青年教师获得校级奖教金人数较2021年同期有明显提升。
(21)关于学院服务师生的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召开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师生专题座谈会,了解师生的相关需要。9月5日,学院召开行政管理工作师生专题座谈会,听取并采纳了如希望学院在侧门安装遮雨棚方便师生出行、更新旗山校区学生活动室空调、为铜盘校区学生活动室购置会议桌椅、为师生购买校图书馆法学类数据库等意见建议4条,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学院已在侧门安装了遮雨棚,为铜盘校区学生活动室购置了一套会议桌椅,为旗山校区学生活动室购置了5台柜式空调,为师生购买的校图书馆法学类数据库已在走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二是构建合理的行政管理梯队,重新梳理和订立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根据学校最新规定,学院重新梳理了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是全面自查学院高级职称人员出入境审批、证件登记备案情况。根据即知即改原则,该老师已于第一时间上交护照,针对未及时上交护照的老师,学院党委书记与其进行一对一谈话提醒。7月-9月,学院再次全面自查了高级职称人员出入境审批、证件登记备案情况,形成自查台账。四是学院加强检查监督,及时跟进高级职称人员护照等证件借出与归还,做到借出登记无遗漏、审批信息完整无误。近三个月以来,学院共有2人次借用相关证件,学院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和审批手续。五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师生对法学专业书籍的需求情况,向师生征集购买法学专业书籍的建议书目。为更新校图书馆法学分馆的法学类专业书籍,学院于7月11日向师生征集购买法学专业书籍的建议书目,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师生对法学专业书籍的需求情况,于第一时间将建议报告提交学校图书馆。六是向学校图书馆提交法学分馆购买书籍的建议报告,争取学校图书馆的支持。在征求师生需求建议的基础上,学院于2022年9月1日向学校图书馆提交法学分馆购买书籍的建议报告。七是购买法学相关的电子数据库,多渠道为师生提供更多的科研和学习资料信息。为了更好地服务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学院在9月24日征求了师生需求,并承担续订校图书馆westlaw数据库一年的费用,后续学院仍将根据师生需求订购法学专业数据库,为师生提供更优更便捷的科研检索渠道。八是坚持疫情防控和学术交流两手抓、两不误,邀请池漫郊、陈雪萍、王晓晔等知名专家,采取视频、在线等方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自2022年6月24日以来,学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了各类科研交流和学术活动总计20余场,邀请了池漫郊、陈雪萍、王晓晔等知名专家采取视频、在线等方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池漫郊以《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经济治理之关联构建》为题、陈雪萍以《心智障碍者监护信托的制度设计》为题、王晓晔以《反垄断法修订的评析》为题,分别从国际法、信托保障和反垄断法三个方向与学院师生进行了学术交流。九是承办至少一场全国性学术会议,努力满足师生的科研交流需求。自2022年6月24日以来,学院共承办或主办全国会议三场,7月30日在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新兴领域法律制度建设”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等二十余家国内知名高校和科学机构的专家学者、嘉宾以及师生约50余人参加会议,围绕“宏观展望、平台治理和数据与算法”三个单元主题进行深入研讨。8月18日,学院参与主办了2022年海峡法学论坛,本届论坛有来自两岸四地的200多位法学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界人士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展开交流互动。9月17日,学院与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福建省体育局联合主办“体育仲裁机制建设和运行”会议,来自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武汉大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福州市仲裁委员会、通力(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厦门)律师事务所、福州君立律师事务所、福州拓维律师事务所等国内知名高校与机构的专家学者30余人参会。
4.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够合理。
(22)关于绩效工资分配存在平均主义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最佳一节课”等相关比赛列入教学奖励范围,加大教学奖励力度,力争科研与教学奖励性绩效占比大体一致。学院于2022年9月19日在学院党政会上专题研究关于法学院绩效分配方案修订的相关事宜。根据法学学科特色,重新规范了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践和本科生毕业论文各部分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提高了教学满工作量补贴,加上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分值,教学与科研奖励绩效分值基本相同。将原本职务业绩奖用明确的工作量的方式加以折算,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3)关于教学奖励绩效分值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福州大学法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审议稿)》。重新梳理了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践和本科生毕业论文和科研各部分的分值,降低了科研奖励分值,提升了教学奖励分值,缩小了教学与科研奖励绩效分值差距,使教学与科研奖励绩效分值基本相同。二是召开法学院绩效分配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学院绩效分配如何更好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等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吸收了老师关于学院加大院级教研教改项目培育力度、增加对教师国内进修、访学、攻读学位的资金资助等意见建议,提高对教师国内外进修、访学、攻读学位的资助力度,加大对学院教研教改立项的奖励力度,依托“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开展院级教师教研教改立项工作,计划于10月份组织开展2022年法学院教师教研教改项目立项工作,以资助教师高质量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24)关于部分重要事项未提交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和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再次学习《福州大学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福大委〔2020〕54号)。7月4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会集体学习《福州大学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根据巡察所指出的相关问题以及对应整改意见,再次明确了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今后将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党委工作总结、学院规划等重要文件提交党委会审议。7月4日,在学院党委会上,根据巡察所指出的相关问题以及对应整改意见,会议明确要求今后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党委工作总结、学院规划等重要文件均需提交党委会审议。三是规范学院民主生活会议程,确保民主生活会程序完整、材料规范。在7月9日学院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院已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规定议程来开展,确保民主生活会程序完整、材料规范。今后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25)关于党委会议记录、纪要制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和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再次学习《福州大学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福大委〔2020〕54号)。7月4日,学院党委会再次集体学习了《福州大学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了相关会议细则。二是规范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会议记录,区分线上会议和线下会议的不同会议记录格式。在7月4日的学院党委会上,再次明确了党委会的会议记录规范,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今后必须严格区分线上会议和线下会议的不同会议记录格式,确保记录无错漏。现学院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制作已符合规范要求。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存在不足。
(26)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按照招生、科研、财务经费等不同工作领域,分层分级梳理风险点。自6月24日以来,学院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分涉及的风险点进一步做了分析梳理并对相应内容的职权运行流程图进行了重新订立。梳理出了学院经费使用、学院转专业、学院研究生复试、学院推选免试研究生、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学院发展党员等6项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做好各块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找准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和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量化责任。二是领导班子全员根据职责范围和分管内容开展廉政建设分析检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在8月16日和8月29日的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上,在学院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学院领导班子全员开展廉政建设分析检查,经集体研究,学院编印了《福州大学法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职权运行流程图汇编(试行)》,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规范运行。
(27)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学习教育部发布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及时修正与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冲突的文件制度。学院已废止《法学院关于科研奖励标准的实施办法(修订稿)》。二是起草《法学院关于科研奖励标准的实施办法(修订稿)》。继续完善科研激励机制,规范学院科研绩效分配管理,通过实施《法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团队项目计划》,2022年学院资助教师6本专著的出版经费。通过教育部新文科“生态法治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立项项目,对学院新文科团队进行资助。
(28)关于未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风险防控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法学院风险防控机制风险点,引进人才等重要事项必须提交党委会审议。自6月24日以来,学院重新梳理法学院风险防控机制风险点,重新梳理和调整了学院风险防控流程。在8月16日、8月29日的院党委会和党政会上,针对学院学科建设立项、学院人才引进、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和教师职称的评定等流程进行了逐一重新梳理和调整。二是根据党建、行政、学工、科研和教学等分工内容重新梳理和调整学院风险防控流程。学院通过解构和标示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精细绘制了学院经费使用流程图、学院转专业流程图、学院研究生复试流程图、学院推选免试研究生流程图、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流程图、学院发展党员流程图。三是重新梳理学院评先评优流程,将资格审查等重要事项作为党委会先行把关的内容体现在风险防控机制的环节中。在8月16日、8月29日的院党委会和党政会上,针对教职工先进个人和优秀基层组织评选、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命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将资格审查等重要事项均列入党委会先行把关的内容体现在风险防控机制的环节中。
3.基层党组织工作较为薄弱。
(29)关于党委对党支部工作指导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院所有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学院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自6月24日-8月28日,学院所有党支部进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均已100%提交自查报告,共发现问题12个,均已全部整改。9月22日,学院党委在党支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党支部近三个月以来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均已全部整改。二是今后学院每学期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学院党委对未能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9月22日,学院党委在党支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党支部近三个月以来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就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对未能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3个支部书记进行了逐一提醒。三是开展学院所有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自查,督促检查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有关材料记录要素完整。自6月24日-8月28日,学院所有党支部开展了支部会议记录的自查,在学院党委督促下均已落实即知即改。四是加强对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化培训,每个月开展法学院支部会议记录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学院党委于9月22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化培训,根据检查结果,针对支部会议记录中存在的问题,与支部书记进行当面反馈,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督促其整改。五是开展所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的自查,学院督促检查并落实整改到位。自6月24日-8月28日,学院所有党支部开展了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的自查,发现问题2个,在学院党委督促下均已落实即知即改。六是加强学院各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环节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学院每学期进行统一检查。学院于2022年秋季开展全院支部书记和支委培训班,9月22日下午在学院233会议室召开法学院2022年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举行了第一讲《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讲座,提升基层党建业务能力,明确工作要求,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环节进行统一规范要求。七是开展学院所有支部支委换届程序的自查,学院党委对换届程序中推荐支委候选人未按差额20%进行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相关支部提交相关书面说明材料。自6月24日以来,学院所有支部支委换届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均已全部落实推荐支委候选人按差额20%进行选举,未再出现不符合组织规定的情况。八是对法学院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对支部换届程序进行检查监督,支部换届程序按规范完成。学院党委于9月22日对所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支部换届程序进行了全程跟踪检查和监督,目前未再出现不符合组织规定的情况。
(30)关于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学院所有党支部受违纪处分党员批评教育情况的全面自查。在支部内通报党员违纪情况,并进行批评教育。7月-9月,经学院所有党支部自查,学院未存在有党员受过违纪处分的情况。二是加强对党员的遵纪守法教育,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在日常加强对党员遵纪守法教育,于9月2日下发了《关于2022年下半年组织工作要点和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法学委〔2022〕20号),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2022年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计划于12月8日对全体党员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党员学习小组活动,鼓励学习成绩前10%的党员帮助引导学习成绩在后50%的党员,先进带动后进,结对帮扶。近三个月以来,学院已在各个学生支部安排学习成绩前10%的党员结对子帮扶学习成绩在后50%的党员,共结成6个帮扶对子,从日常上课督导到课后学习辅导,全程给予帮助。四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关注和关心。学院于9月22日召开学生党员学风专题会议,针对学习成绩相对较弱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进行通报,党支部结对帮扶督促学习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党员。
(31)关于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学院教工党支部建设进行重新规划,将政治素质好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培育为支部委员。7月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了《法学院教工党支部设置规划建议方案》,统筹指导和优化教工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储备后备人选,提升组织力,截至9月已落实所有教工党支部书记均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工担任。二是建立健全法学院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10月底,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将对已培养成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1位教授进行发展对象考察,发展其入党。
4.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存在不足。
(32)关于学院高层次人才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院党委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每位党委委员与1-2位具有代表性的高层次人才结对子,定期或不定期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自6月24日以来,学院领导已与各类高层次人才面对面交流22次,就教学、科研和生活等诸多方面展开深入交流。二是有计划地引进各类高质量、高水平学术骨干人才,充实人才相对薄弱的教研室的师资力量。2022年学院引进诉讼法学吕晓刚副教授,充实了人才相对薄弱的诉讼法教研室的师资力量。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将于2022年12月初办理完成原单位的调出手续,学院将持续跟进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充实和均衡学院各博士点方向的师资力量。近三个月以来,学院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参加引进生政策宣讲会,确保引进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结合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工作,计划在三年内引进各类高质量、高水平学术骨干人才10至15人,不断充实和均衡学院各方向的师资力量。
(33)关于学院执行人才引进流程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院引进人才工作流程,根据实际出台相应的引进流程文件。学院于8月完成了对人才引进流程相关规范的重新梳理,完善学院人才引进流程。二是重新梳理和规范学院教授会人才引进的会议流程。7-9月,学院重新梳理和规范了教授会人才引进的会议流程,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学院党委已全面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本次法学院巡察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学院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下一步,学院党委将聚焦制约学院高质量发展以及师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学院学科建设水平,优化各项体制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效能,从以下三个方面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为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快推进“11个一流”建设,落实“1445战略工程”,持续打响百条任务攻坚战的任务目标,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全面实现法学院在新阶段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师生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629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办;电子邮箱:437727903@qq.com。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