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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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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1-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大委〔2021〕65号)、《关于福州大学党委第三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福大委巡〔2022〕7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大委巡〔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轮巡察对象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巡察组成员

校党委巡察一组

组 长:倪朝霞

副组长:翁穗平

组 员:林 昕 林友利 张英玉 管小敏 陈伯豪

巡察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校党委巡察二组

组 长:魏金明

副组长:郑世珠

组 员:林 勇 王 昊 林梅玉 张 亮 柯萍萍 高银燕

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

校党委巡察三组

组 长:陈伟民

副组长:林文麟

组 员:林 舒 康建山 李 美 黄长洵 庄颖慧

巡察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集中工作时间为15天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具体进驻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