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添加公文 |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未申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师生员工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福州大学保卫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