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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5-31      信息来源: 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四类本科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认定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的基本要求,还应满足我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5)的具体要求。推荐认定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为2021731日之前。

2. 申报认定的课程须为已获校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立项的课程。

3.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4.2020年以前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培育)、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含培育)中未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一并参加本次认定。不参加此次认定或最终未获认定的课程将取消省级建设立项或培育资格。

三、申报程序

1.课程团队填写《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6),学院汇总后填写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腾讯文档】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腾讯文档】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https://docs.qq.com/doc/DWm9aelZmbm5KRmlN

2.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组织评审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 待推荐课程名单确定后,申报教师应进行网络填报。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61515:00时前提交至行北西204张老师处

2.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为汇总表、申报书和政审材料各一式一份,签字和公章齐全;

3.电子版材料为申报书WORD版,发送至jyk@fzu.edu.cn

4.其他如课程负责人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40分钟实录视频及申报书中涉及的其他附件材料,均通过U盘待获推荐后再补充提交;一门课程一个U盘,并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目录依次列入U盘,U盘上标注出课程名称和姓名;

5.各类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提交或替换,逾期不接收材料。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3号;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附件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5:《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6:《福建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1531

 

附件:2021年福州大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附件1-6 upload/file/20215319353087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