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处: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号),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应按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创新调查工作,并填写《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附件1)。为做好该项工作,请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科技处、社科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学生处、团委等有关部处于2月25日前将有关数据(附件1)及佐证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行政北楼西211室,电子版发送至jyk@fzu.edu.cn。
数据根据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得放空,如果某项指标数据为0,请填写0;具体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见附件2。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2866859
附件1: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
附件2:教科信厅函〔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