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添加公文 |

正文 关键字 摘要 作者 来源 栏目 日期

党政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公告 >> 组织机构 >> 党政办 >> 正文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采摘花果枝叶等的通告
日期: 2014-06-16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为了改善校园环境,提高校园绿化美化效果,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原生态山水校园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果,2013年学校被全国绿委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但近段时间以来,发现有个别人员擅自在校园内攀爬树木、采摘花果甚至抓捕野生动物等行为,破坏了校园的生态环境,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加强校园管理,保护校园绿化成果,保持校园生态物种的多样性,共同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花草树木等属学校公共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地,不得随意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采集种籽、果实,严禁在校内抓捕野生动物。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赔偿,并进行相应处罚。校内人员若有上述行为,还将予以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和养护单位的职工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参与我校的各类施工和养护工作。

二、学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负责做好校园环境管理工作,督促绿化养护单位加强养护地块管理。

2.保卫部负责安排好值班巡逻,一发现有关人员的不当行为,要及时劝阻。同时,加强对植物等的出校门管理。

3.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及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广大学生参与校园管理与绿化保护工作。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电话:保卫部值班室:2286511022866110;校园管理科:2286586922865863

 

校长办公室       

2014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