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 ,定于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游泳池(50米标准池)举行2021福州大学学生游泳比赛。本次赛事由福州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举办游泳比赛是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校游泳运动开展情况和成效的一次检阅,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二、比赛目的
1、推动福州大学游泳运动的发展,引导更多学生认识和学习游泳,丰富青年学子的大学生活。
2、为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自己、展现才华的舞台。
3、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游泳运动,锻炼身体、强健体魄,为学习和今后的工作与生活打下坚实的体质基础。
4、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以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竞技精神。
5、继承学校优良传统,弘扬“勇于拼搏”等福州大学“三种精神”。
三、参赛对象
凡福州大学全日制在读、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经校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凭学生证和体检报告单)。
四、参赛组别
1、男子甲组:各学院在校游泳高水平运动员;
2、女子甲组:各学院在校游泳高水平运动员;
3、男子乙组:各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4、女子乙组:各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五、项目设置
本次比赛设: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4x50米自由泳接力。
其中,接力比赛项目,甲组和乙组分组进行接力比赛(注:甲组运动员接力人数不足4人时,乙组运动员可以参加甲组接力比赛;反之,甲组运动员不能参加乙组接力比赛。混合泳接力顺序为:仰→蛙→蝶→自;自由泳接力不限泳姿)。
六、报名办法
各学院甲组学生和乙组学生共限报24名,男女各限报12名;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接力项目除外。具体如下:
1、请各单位将Excel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907994580@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逾期无效。
2、报名表必须注明报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便于名单确认和联系。
3、各队赛前应认真确定队员参赛项目,报名之后,一律不准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七、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请各学院自行下载查阅。若规则中有与裁判培训内容冲突之处,以裁判培训内容为准。
八、裁判培训
1、为保证本次比赛评判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此次比赛的裁判员由校学生会体育部及各参赛学院选送。各参赛学院分别选送2名学生(建议推荐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干部)参加裁判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将担任本届游泳比赛的裁判。
2、裁判培训时间,QQ群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派出代表与裁判员一同参加裁判培训。届时校学生会体育部将派人讲解比赛规则与裁判员指令。如因未派人参加裁判员培训将影响校游泳比赛道德风尚奖的评选结果,责任由相关学院自行承担。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单项男、女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并颁发奖状。比赛不足8人时,不减一录取。接力双倍计分。
2、凡破校纪录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比赛中,无论打破几次纪录,只加一次破纪录分。
3、总成绩计入我校“振奋杯”总积分。
十、名次评定与奖励
本次比赛设团体总分一、二、三名并颁发锦旗,其余队伍按比赛成绩由第四名至第八名依次排位,并颁发奖状。
十一、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领队或队长加入比赛答疑QQ群,以方便提出相关申请和进行咨询等(群号334955250):申请入群时请注明学院、职务和实名(如:经管学院-队长+真实姓名)。
2、各学院报名工作及比赛顺序的确定、裁判的培训由赛事主办方统一安排。
3、比赛所需乘车费、购水费等由参赛学院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
若因天气等人力无法改变的因素干扰比赛,主办方将另行安排赛程。
十三、比赛联系人
体育教学研究部孙克双老师,手机号:18960888959、15606066252。
附件:2021年福州大学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福州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
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