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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法办〔2019〕1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推荐我校法学院申报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29日至2月5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001(党办、校办)。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