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办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福州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结构,确保我校现有的优势办学资源优先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福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1号)的要求,决定从2013年起停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为此,就我校停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从2013年开始不再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包括业余和函授),也不得与其它机构合作招收上述学生。
二、对2013年以前已经招收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宣〔2011〕12号)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三、各办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定位和目标,从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全面分析我校停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后出现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预案,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福州大学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