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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11-01-24      信息来源: 技术教育学院      点击数:
                                                                                        校继教字(2011)8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福
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发出了《关于申报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现转发给你
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研修班的选题和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2月21日前将办班计划和《全省专业技术人
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报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怡山校区文科楼404室)。
    联系人:王葳   电话:83785816。


	                                                               福州大学应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闽人发[2011]8号
                            ——————————————————————————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
例》,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选题重点
    (一)围绕当前经济形式和我省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
展、跨越发展。
    (二)围绕我省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等领域的
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实际需求。
    (三)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重要理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
修活动。
    二、研修对象与形式
    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对象,并与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相结合。为保证培训质量,研修班每一班次的学员一般不超
过40人,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面向农业专门人才组织举办的研修班,在参训对象及办班时间要求上可适当放宽。研修班
可采取专题讲座与学术交流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体研讨相结合,讲授与实地考察、技术咨询、技术诊断相结合等形式进
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是推动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研修班的选题和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2月底前将办班计划和《全省专业技术
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人:李梅、郑郁文,联系电
话:0591-87821785、87833920(传真)。
    (二)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高级研修班计划,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从中择优选定部分班次作为重点示范
班,其余作为普通班,一并下达执行。同时我们还将从中选择1-2个研修班作为全国高级研修班计划,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进行申报推荐。
    对经批准并按规定举办的高研示范班,我们将根据办班人数、时间和授课人员的层次等,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三)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高研班计划,
还需另行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登记并公布。



附件: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http://cjy.fzu.edu.cn/doc/201101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