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09]9号)的通知转发你
们,请有关学院、单位按要求积极推荐申请,并于2009年4月27日前报校科协(行政北楼科技处东319室)。联系人:黄丹
旗,电话:22865523。
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推荐书可在福建省科协网站——学会与学术——评选表彰——“关于开展第七届福
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校科协
2009.4.15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闽科协发〔2009〕9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科协,各高校科协:
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是省政府委托省科协承办的评奖项目,至今已经评选了六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
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两个先行
区建设,根据省政府的批示,今年将开展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发给《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审办法》和《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推荐书》,请各
单位按本通知及《评审办法》的规定,在本行业本地区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做好充分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对2007年1月1
日以后提出并产生明显效益的建议进行初评,并按时推荐申报。
二、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各有关单位经初评后推荐的项目材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至第七届福建省科
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奖推荐书的电子版请同时发到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xuehui@fjkx.org)。
本奖项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邮编:350001,联系人:吴凌,电话:
0591-87532781、87532925。
附件:1.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审办法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09年2月26日
主题词:科技 建议奖 评选 通知
抄送:陈桦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09年 2月26日印
附件1
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审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
参政议政,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献计献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开展第七届福建省
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的评选。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书面建议具备请奖资格:
1.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研、教育、生产、管理)或省市学术团体、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
2.已经被设区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直厅(局)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实施;
3.已经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对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产生重大影响;
4.2007年1月1日以后提出。
二、评选办法
本奖实行推荐制和二级评审(初评、复评)制。省直各单位、各省级学会、各设区市科协和高校科协为推荐单位,并负责组
织请奖建议的初评。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复评。评审结果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生效。
1.申请
请奖建议由建议者提出申请。由数人或数个单位联合提出的建议,由牵头人或单位提出申请。
2.初评和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成立初评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请奖建议进行初评。初评包括对请奖建议的资格、内
容、效益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定。初评后择优推荐上报。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推荐书;
(2)请奖建议原件(或复印件);
(3)个人建议者身份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采纳建议的原始凭证材料(批示、文件等,可以是复印件);
(5)产生效益的证明材料(由采纳建议的主管部门或相关的权威部门出具)。
以上5种推荐材料一式三份。
3.资格审查
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请奖建议的资格审查,根据本办法的各项要求,有权决定是否受理请奖
建议。
4.复评
复评审定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获奖建议。获奖建议的产生必须在评审
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到会,并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2/3)的赞成票才有效。复评结果将在有关报刊或文件公布。
5.异议
本奖设30天异议期。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对获奖建议提出异议。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异议并开
展调查。评审委员会对异议进行复议。
6.批准
评审结果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7.奖项
本届评选优秀建议奖10项,宁缺毋滥;评选优秀建议提名奖若干项。获奖建议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机构
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科协承办。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推荐的请奖建议的资格审查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四、评奖年限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