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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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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第七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的通知
日期: 2011-02-25      信息来源: 校工会      点击数:
各教代会代表团、部门工会:
    我校第七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将于3月中下旬召开。为鼓励教职工代表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努力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集思
广益、献计献策,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就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1年1月3日—3月18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各代表团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
做好宣传组织,布置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在撰写提案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保证提案的
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力争撰写出质量较高的提案。
    3、教代会代表应围绕学校各项工作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提出提案。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
行办法》规定,事关学校大政方针,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对学校全面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代
会规定职权之外的问题和超出学校管理权利范围之外的问题不予立案。
    4、代表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几事的提案为无效提案。提案应在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统一印发的提案表上书写,
一式两份。允许另附页补充。
    5、每个提案由3名以上正式代表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6、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份内容:
    ⑴提案内容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⑵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⑶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以上缺一将不予以立案。
    三、各代表的提案交本代表团汇总,由各代表团秘书或部门工会主席于2011年3月18日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饶
春华,电话:87893323。
                              
                                                                                   福州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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