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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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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日期: 2008-01-03      信息来源: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点击数: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校务公开办公室和监督 办公室曾于2005年6月在校园网办公系统中增设《校务公开》专栏,并规定凡属于校务公开范围的内容,在上传到 《通知文件》栏时,同时上传到《校务公开》栏。

  最近校务公开办和监督办,对2007年12月的网上校务 公开进行了检查。据统计,应上传《校务公开》栏的事项共有28项,而实际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的仅10项。请 各单位从2008年1月起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事项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中公开。

                             福州大学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