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校务公开办公室和监督
办公室曾于2005年6月在校园网办公系统中增设《校务公开》专栏,并规定凡属于校务公开范围的内容,在上传到
《通知文件》栏时,同时上传到《校务公开》栏。
最近校务公开办和监督办,对2007年12月的网上校务
公开进行了检查。据统计,应上传《校务公开》栏的事项共有28项,而实际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的仅10项。请
各单位从2008年1月起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事项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中公开。
福州大学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