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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2009年招生监察工作的意见
日期: 2009-05-22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福大监〔20091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2009年招生工作即将展开,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制度、政策和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我校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 平、公正,根据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校今年招生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校招生监察工作

    2009年我校招生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一个核心理念,明确三个工作标准,即“以人为本,以考生为 本”的核心理念,“维护好入学机会公平,引导好素质教育,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工作标准,以提高考生和社会对我校招 生录取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来保证教育部、省招委会和我校招生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今年我省将进行平行 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 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我校招生监察工作人员要以考生为本,认真学 习、研究“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等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省 招委会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努力使考生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二、进一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落实,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严格执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 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公开体系,规范招生行为。要积极运用教育部开通的“阳光高考”和我校校园 网等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把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的信息和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和收费标 准,以及其他考生须知、应知的事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好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 取等考生资格及录取名单的规范化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以更加严谨、科学、务实、有效的措施,努力 构建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决策科学、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权力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

    高招工作牵动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各有关部门和各学院的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招生 工作领导,切实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和廉政建设负起责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严格落实招生录取 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组织结构、工作制度和程序上,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严格执行“三不 准、一禁止”的规定,即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在 招生工作中牟取私利;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的任何活动。各招生 工作人员要认真参与培训,学习招生录取有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招生监察办公室要加强对招生过程中的重点岗位和重点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进一步健全自我约束和监督制约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把廉政建设和各项要求融入到招生工作中,招生监察办公室要强化重 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建立健全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的机制。一要密切沟通协调,招生办和招 生监察办公室要互相通报情况、密切合作,共同履行好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要树立服务意识,畅通 投诉渠道,及时了解掌握考生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三要开展教育 宣传,一方面要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要配合招生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 氛围。

    五、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是近些年治理的重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有关政策,坚决制止招生中 的乱收费行为,保持学费标准的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标准。加强对服务性 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要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 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和收费。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将坚决予以查 处,追求相关责任。

    六、严肃查处招生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要保持严肃查处招生中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治招,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招生 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把好考生录取这个关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生的违规招生案件,要严肃查处,坚决 维护招生的正常秩序和考生切身利益。

 

 

      学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监察  招生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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