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已正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发〔2021〕9号)文件及福建省教育厅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相关精神,现将学校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简称:“高基表”)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教育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
二、基本原则
(一)责任到人
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负责人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数据进行严格把关并对数据质量负责。数据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关具体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并按要求准时提交。
(二)数据真实
要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如实准确填报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客观、可靠、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三)数出有据
各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统计台账、统计记录等档案资料,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数据,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填报事项:
(一)填报内容
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主要调查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班级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校舍、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等指标,本次填报全面启用新的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共记47张表格,涉及学生、教职工、校园占地和校舍等指标按校区分别填报(学校有旗山、泉港、集美、鼓浪屿、晋江、怡山、铜盘7个校区),增设“高等教育学校校园占地情况统计调查表(台账)”、“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功能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和“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3张统计台帐表。
(二)填报任务分工
高基表填报任务主要涉及部门: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团委、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填报具体分工安排详见《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总表)任务分工》 (附件1)和《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分校区)任务分工》(附件2),涉及分校区数据的由责任部门牵头收集汇总组织填报。因帐户权限设置,总表帐户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统一录入,分校区帐户由相关责任单位录入。
为方便填报工作中交流和联络,请各填报单位在10月18日下班前指定相关填报人员按照“单位+姓名”格式实名加入“福大高基报表工作交流”群(群号:437928735,扫描页面底部二维码入群),上网网址、帐户及密码相关信息也会在工作群中发送给相关填报用户。
(三)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数据。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期初数据,如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等,其中2021年招生数据以2021级实际报到的学生数据为准,要求学生已注册、有学籍。表格解读、有关项填表要求详见《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说明》(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未涉及分校区帐户填报的责任单位于10月29日下班前完成报送。
涉及分校区帐户填报的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于11月5日下班前完成报送。
2、报送要求:请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报送时需同时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报表表式见附件4),其中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0),电子版发至285926071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单位+姓名和高基报表”字样。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报送方式、填报内容都发生较大变化,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说明》(附件3),按填报说明中的指标解释、校验关系,高质量按时完成填报任务。因各部门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未能按时上交数据信息,影响后续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今年是数据联网直报第一年,特别是第一次涉及分校区填报和统计台帐填报,情况较为复杂,如填报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强沟通。
三是确保统计质量。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要将所填数据与2020年上报给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的数据进行比较,要特别注意增减幅度较大(超过20%)的数据是否准确,数据增减幅度超过20%的要写清楚情况说明。
填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13950499526) 刘老师(15705950658)
办公电话:22865080
附件:1.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总表)任务分工
2.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分校区)任务分工
3.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说明
4.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空表(总表、7个分校区表)
5.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填报用)

福州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15日